这篇文章是对近期诸多新闻报道与学生时代回忆的反刍。

沉默者是待宰的羔羊

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当遭遇不公待遇时,发声更大的人总是更能获得关注和帮助,占理的人声音未必大,不占理的人声音未必小。 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沉默都只会让你逐渐陷入绝望,不能给予你任何有效的帮助。

不要成为弱者

我这里有些论据提供支持

弱者从来不是社会的保护对象

这是一个反直觉的现象。
你总能在互联网上浏览到各类“正义执行”的案件,或许你认为这就是法律和公众道德对弱者的保护。但是在实践当中这些能够通过互联网媒体解决自身所遭遇问题的人在其受害信息得到广泛传播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是我这里讨论的“弱者”了,尽管他们仍然是一个受害者。

法律体现的是公平而非“正义“

同样是一个反直觉的现象。
也许有人认为法律是保护受害者的,但是实践中法律也同样保护了加害者。比校典型的例子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一法律经常被网友戏称为未成年恶魔保护法 。这种现象我称之为“法律公平”。
永远别忘了,法律通常是道德的底线,网友们的互联网正义一般以线上口嗨枪毙、物理阉割、凌迟、车裂等花样繁多的惩戒措施居多,所以你希望的“正义”和实际上法律能维护的正义完全是两回事,

正义可能会迟到也可能会缺席

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尽管出于社会稳定等复杂原因,大家都爱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但是反例也不少见,比如江西汪康夫,申诉56年即便有”受害人“为其平反还是至死也没能洗刷自己的冤屈。
这里还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迟到的正义还是不是正义?“ 我无意讨论该问题,我只是希望读者能体会到另一件事:法律具有滞后性。加害者往往是在完成加害过程后才受到法律制裁的,所以客观上法律并不能保护你完全不受侵害,只能在你遭受侵害后给制裁加害者提供依据。

只有怕事的受害者,没有怕事的加害者

这是我的爆论,但我劝你————一个可能成为家长的人听一听。
如果你看过我的其他文章,你可能知道我在幼儿园任教过。对于我身边的朋友,我一直告诉他们,教育孩子宁可惹事也不要怕事。
这句话也许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但根据我的实践来看,这么做绝对是教育成本最低的方案。
如果你不相信,那么请回答我一个问题:
有两个孩子打架斗殴,打赢了赔钱,打输了住院。如果是你的孩子参与其中,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是获胜一方还是住院的一方?

这对于某些吝啬怕事的家长或许是个艰难的抉择,但如果是我,我一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获胜的一方。
原因如下: 获胜一方再次遭受攻击的机率更低,亦不容易造成孩子胆小怕事的处事性格。这时候你需要付出的只是钱和对孩子的反暴力倾向教育。我可能会惩罚孩子,惩罚是因为他打伤了别人下手太重导致其住院,但是我也会接着鼓励他,让孩子明白他动手保护自己的决策是正确的。
那么如果孩子是落败的住院方呢?我相信即使没接受过心理学相关教育的人也很清楚,一个人从小养成胆小怕事的性格在后天有多难以纠正,这极大可能导致孩子产生自卑心理。 其矫正教育或者说治疗的代价,是任何家庭都难以承受的。
如果你看到这里仍然坚定的支持自己的孩子成为那个落败方,请去看看心理咨询一次或者说每小时的价格吧。这笔医药费是花在别人的肉体医疗上划算还是花在自己孩子的心理疗愈上划算?
我相信聪明人都知道这笔帐该怎么算,如果你还是拎不清,那么我就只好恭维恭维你了,你和我的父母的教育理念真是一样先进

尾声

写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不要让自己或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14岁以前,宁可接受孩子搞事也别让他一辈子怕事。

我庆幸,自己身体健康,头脑清醒,比别人有更多选择的机会。 我庆幸,自己接触互联网较早,有自己的业余爱好,具备完整的思辨能力。
我庆幸,自己出生在一个出卖劳动力就能轻松养活自己,稍有所学就有机会活的的较为滋润的发达国家。
我庆幸,自己接受的高等教育让我在痛苦中幡然醒悟:这方世界不是黑白两色,还有更多彩色的值得我追寻。
我庆幸,我就是我,任何人的观念和思想都不能成为禁锢我一生的枷锁!

此至————万千曾经遭受校园暴力、性剥削、落后教育观念毒害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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